中国人民银行1月6日对外发布公告称,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与泰国银行合作备忘录》相关内容,中国人民银行决定授权中国工商银行(泰国)有限公司担任曼谷人民币业务清算行。工银泰国成为曼谷人民币清算行,将对人民币在泰国和东盟地区的跨境使用发挥积极的促进作用,同时这也是工行继担任新加坡、卢森堡、多哈、多伦多人民币清算行之后第五次获得央行授予的境外人民币清算行资格。
工银泰国负责人表示,工银泰国获准担任曼谷人民币业务清算行,对于工行建立全球化、跨时区的人民币清算业务网络具有重要意义。工银泰国将在两国货币管理机构的指导下,严格遵守两国监管规定,切实履行人民币清算行的职责与义务,积极推进人民币清算行的各项工作,努力发挥自身的业务、网络和服务优势,为客户提供安全、优质、快捷的人民币清算服务,为促进中泰两国以及我国与东盟的经贸合作作出新贡献。
工银泰国是工行2010年在收购泰国ACL银行基础上成立的海外子行,目前是泰国机构数量最多、业务规模最大的中资银行,持有泰国最高等级的本地银行牌照。在人民币离岸业务方面,工银泰国已形成包括人民币汇兑、现金存取款、单证/保函、贸易融资、境外贷款、离岸市场资金拆借、信用卡等在内的人民币产品和服务体系。(摘自《金融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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