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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算与贸易融资
 

  我行可为客户提供出口托收、进口开证、进口代付、出口押汇及贴现、福费廷、买断型和非买断型保理、及发票融资等业务。

  A、进口押汇
  当企业在信用证或代收项下需要对外付汇时,为解决资金周转问题,我行可为其提供融资服务,以便其及时对外付汇并获得货运单据,尽早提取货物进行加工或销售。

  B、进口TT融资
  当进口企业采用货到付款方式支付供货商货款时,为解决资金周转问题,在企业办理付款时,我行可为企业提供进口T/T融资,以便企业及时对外付汇。
  C、提货担保
  如进口企业已在我行办理进口开证业务,且该笔信用证项下货物已先于货运单据到达目的地,为避免高额的滞港费用或价格波动,企业可申请办理担保提货,我行可在未收到正本提单的情况下担保其先行提货。

  D、提单背书 
  进口企业将开立的信用证中规定的运输单据做成工商银行抬头,可以到我行申请办理提单背书业务,我行会在正本运输单据上背书并授权企业提取货物。
  E、打包放款
  出口企业收到国外开来的信用证,因组织该信用证项下出口商品的进货、备料、生产和装运而产生了资金缺口,企业可凭信用证正本向我行申请信用证项下打包贷款融资。在货物装运后,企业到我行办理交单议付手续,收汇后再归还打包贷款。

  F、出口押汇出口信用证押汇
  出口企业在即期或远期信用证、托收项下办理交单后,如需要资金融通,我行可以凭企业提供的信用证、托收项下全套单据作质押,在收到开证行支付的货款之前,为企业办理出口信用证押汇融资。

  G、出口贴现
  出口信用证贴现
  出口企业在远期信用证、托收项下交单后,收到开证行承诺到期付款的报文,如需要资金融通,我行可以在收到开证行支付的货款之前,为企业办理出口信用证贴现融资。

  H、出口发票融资
  出口企业和进口商约定以赊销的方式进行结算,备货出运后,如需融资,可将商业发票以及其他商业单据提交我行,我行可据此为企业提供出口发票融资。
  I、国际保理
  出口企业在以赊销或远期承兑交单方式和进口商进行结算时,我行作为出口保理商,将协同进口保理商为企业提供包括进口商资信调查、坏账担保、货款催收、销售分类账管理以及贸易融资等综合性金融服务。

  J、福费廷
  出口企业在远期信用证项下交单后,收到开证行承诺到期付款的报文,如需要资金融通,我行可以在收到开证行支付的货款之前,为出口企业提供无追索权的福费廷融资。

  K、信用证
  根据申请人的申请,我行可向受益人开出由开证银行凭规定单据履行到期付款义务的保证性文件。
  (1)根据信用证项下汇票是否附有货运单据,可分为:跟单信用证、光票信用证。
  (2)根据付款时间不同,可分为:即期信用证、远期信用证、预支信用证
  (3)根据收益人对信用证的权利是否可以转让,分为可转让信用证、不可转让信用证。
  (4)其他特殊信用证种类:背对背信用证、循环信用证、对开信用证等。

  L、托收
  根据委托人(债权人)要求,我行可凭收取款项的金融票据或/和商业单据,通过联行或代理行向付款人(债务人)收取款项。